联合会介绍

首页 » 章程

世界珠算心算联合会章程


(世界珠算心算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2018年728日通过)


第一章  总则


第一条 本会名称:世界珠算心算联合会(简称“世珠联”),英文名称:The World Association of Abacus and Mental Arithmetic(英文缩写:WAAMA)。

第二条 性质: 国际民间珠算珠心算教育、研究团体联合组织。

第三条 宗旨: 弘扬珠算文化,加强各珠算心算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,推动珠算珠心算教育事业在全球的传播与发展,注重发挥珠算心算教育启智作用,造福人类。

第四条 本会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,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。

第五条  本会秘书处常设中国北京。


第二章  业务范围


第六条 本会主要业务范围有:

(一)组织珠算珠心算学术交流。

(二)制定珠算珠心算等级鉴定标准和比赛规则,组织珠算珠心算等级鉴定、比赛活动,印制发行珠算珠心算等级鉴定证书。

(三)编辑出版珠算珠心算学术刊物和著作及音像制品,宣传、推广、普及珠算珠心算知识,维护、拓展网站建设。

(四)组织评选珠算珠心算教学和科研优秀成果,表彰对发展珠算珠心算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。


第三章  会员


第七条 本会由团体会员组成。凡经所在国家或地区注册登记的珠算心算协会或教学、研究团体,均可申请加入本会。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有多个珠算心算团体参加本会。会员分为理事会员和非理事会员。理事会员包括:第一届理事会成员;第二届及以后入会的全国性或地区性的珠算心算组织;一个国家或地区第一个加入本会的珠算心算组织。其他珠算心算教育和研究团体为非理事会员。
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条件:

(一)承认本会的章程。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。

(三)积极开展与珠算珠心算教育教学研究有关的工作。

(四)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珠算心算团体。

第九条 入会程序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。

(二)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
(三)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。

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
(一)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的权利。

(二)理事会员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非理事会员有选举权和表决权,没有被选举权。

(三)有获得本会提供服务的权利。

(四)有对本会提出批评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。

(五)有自由退会的权利。
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。

(二)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。

(三)参加本会活动,按时交纳会费。

(四)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书。

第十三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终止会员资格:

(一)申请退会。

(二)连续二年未交纳会费、两次以上不参加本会活动及不履行会员义务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活动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第十五条 在会员多的国家和地区设联络员。在有两个以上会员的国家和地区,为便于世珠联同各会员之间联络协商工作,组织协调会员参加世珠联在本国或本地区开展活动,建立联络员制度。有常务理事的国家和地区,由常务理事担任联络员。没有常务理事的国家和地区,由各会员协商确定或选举产生。


第四章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


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。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
(一)讨论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
(二)制定和修改章程。

(三)选举和罢免理事。

(四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。

(五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
(六)决定本会的终止事项。

(七)决定其他重要事项。

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相关单位审批。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。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如会员代表不能亲自出席,可以委派代表出席或以书面方式表达意见,视同出席。会议形成的各项议案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十八条 表决采用下列方式:

(一)无记名投票。

(二)举手表决。

第十九条 理事会由理事会员社团法人或其指定代表人组成。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。

第二十条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,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或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。

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人,副会长若干人,秘书长一人,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综合素质高,组织领导能力强,影响力大。

(二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。

(三)未受过刑事处罚。

(四)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:
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。

(二)筹办召开会员代表大会。

(三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。

(四)选举或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及常务理事,敦聘顾问。

(五)审议批准吸收会员和终止会员资格。

(六)决定召开学术交流会议、举办珠算珠心算等级鉴定和比赛活动等事项。

(七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。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出席,可以委派代表出席或以书面方式表达意见,视同出席。会议形成的各项议案须经到会理事(或理事代表)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。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,对理事会负责。常务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常务理事人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。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二条中第一、三、五、六、七项职权。

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议案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,遇特殊情况,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
第二十七条 本会可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。

第二十八条 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一届任期四年,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,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。

第二十九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。

(二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。

(三)决定秘书长助理的任免。

(四)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第三十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在会长领导下,推动会务活动及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。

(二)提名秘书长助理人选,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。

(三)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。

(四)经会长授权,可代表会长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(五)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。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。


第五章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

第三十一条 经费来源:

(一)会费。

(二)基金。

(三)捐赠。

(四)利息。

(五)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。

(六)其它合法收入。

第三十二条 经费支出:

(一)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福利。

(二)秘书处办公及业务经费。

(三)召开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以及比赛交流等活动公用经费开支(交通、食宿费用自理)。

(四)为了减轻会员负担,秘书处举办各项活动时,在经费开支方面要厉行节俭。

(五)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
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外部审计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、出纳人员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必须办理交接手续。

第三十四条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,资产来源于:自筹、捐赠、资助等。

第三十五条 本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
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,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单位授权的审计机构组织的财务审计。


第六章  章程修改程序


第三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
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,须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五日内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,经同意,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

第七章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

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
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。

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,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
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
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的剩余财产,在业务主管单位财政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


第八章  附则


第四十四条 本会会徽:以地球图形为轮廓线,中间菱珠串档,构成世界珠算心算联合会会徽(下图)


第四十五条 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。

第四十六条 章程的中文、英文、日文书写文本,同等有效。

第四十七条 本会官方语言为汉语、英语,行文使用中文、英文。



欢迎光临世界珠心算网!

Copyright© 2006 中国珠算心算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

通信地址:北京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 邮政编码: 100142 京ICP备2021029063号 联系电话: 8610—88191391